个人简介:
吴春燕,出生于1963年生,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。法学博士。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,民法专业硕士生导师,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学会理事,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主要研究成果:
《现代法学》、《法学评论》、《经济体制改革》、《新疆大学学报》、《西南政法大学学报》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有《英国商事代理法的新发展》、《一般债权质押研究》、《证券债权质押研究》、《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研究》(合著)、《合同救济方法的选择与适用研究》、《试论新型农地法律关系的构建》(合著)、《经济增长极限理论对法学的启示》(合著)、《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》(合著)、《论有限合伙》(合著)、《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缺陷及其完善》、《关于变更性别医疗行为的法律思考》等;著作:《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制度》(编著)、《中国票据法学》(参写)、《合同典型案例诉讼证据规则研究》(主编)、《公司法》(副主编)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