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良征信记录消除案
案件分类:金融
案情简介
2016年12月的时候,朱某找到必扬律师,说是去买车的时候发现自己信用出了问题,于是去中国人民银行打印了信用记录,才发现是因为在某银行办理了信用卡,但是他一直都没有使用过,至于为什么出现不良信用记录,他打电话去银行询问,银行工作人员也无法告知他具体原因,于是找到必扬律师,说是要求为其消除不良信用记录,必扬律师在分析案情后,发现可以做,于是就签了委托,后来经过必扬律师的多方努力,判决最后结果是某银行在10日内为其消除不良信用记录。
律师点评
本案是因为原告在某银行办理了信用卡,某银行将寄送信用卡的快递费算在了信用卡消费中,从而引发的一个不良征信记录案,朱某从头到尾都没有使用过信用卡,若因此使得其信用记录存在的话,确实有失公道,但是本案中,银行在跟朱某签订的协议中,有明确约定该笔费用确实是计算到信用卡消费中,这就给胜诉造成了不利影响,后面我看到合同后,马上灵机一动说,你这个合同是格式合同,同时你字这么小,根本就不会引起重视,你应该画着重号提醒对方注意,但是你没有这么做,这个意见最终被法官采纳,所以最后判决的结果是我们胜诉了。
律师建议
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,特别是和银行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将合同内容看清楚,以免出现错误或者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,本案中就是因为当事人没有看合同的内容,就随意签字了,后面莫名其妙地影响了自己的征信记录。